結婚是基本人權
(圖文無關)覺得「結婚是基本人權」真是莫名其妙的我肯定是個安那其分子。(輕小說風格啦只是想說這句話而已宅宅才懂這個樂趣一般人走開。)
政府該釋放的自由(那些自由的內容,才是超越法律架構的那種天賦/基本人權),卻通通包裹在「婚姻制度/儀式」裡面,課予身分資格、權利義務、神聖化、統一化、工具化(你至少要知道工具化吧?家庭是維持政府運作的重要角色,完全可以想像政府推動婚姻背後的管理思惟與目的是什麼,甚至不用想像,看婚姻親屬配偶在法律上被如何使用即知),不覺得非常有問題嗎?
結婚/婚姻可以是個人選擇的自由,但我不會拉到基本人權的那種層次。(我連講出「基本人權」這四個字都覺得違背我的政治信仰。)如果我們不思不想,「婚姻平權」(當然是民法的那種,現在討論的不是民法或專法那個層次,而是民法或解放/毀廢的那個層次)就不會只是一個「階段性的」、可支持的制度,而是成為終點,並更加鞏固「政府支配、保守價值觀支配、資格神聖統一支配」的這種悲哀社會。
我期許自己當個溫和的安那其(因為吵架很累),委婉地希望大家支持婚姻平權的同時,也順便想一下,當作被騙參考一下、過目一下安那其/毀廢派論述中最簡單、基本的觀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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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其實沒有樂觀到會覺得婚平會是一個邁向解放的階段性任務,即便大家真的那樣想、有那樣的期許,因為一個一個慢慢包進來,結果可能不是越來越包容到不放棄每個人(進而解放、脫離制度),而是在一次次的拉扯中虛耗殆盡,社會不是只有一個方向往「進步」走去,很多因素都會造成困局、退守。
各種勢力抬頭隨時都可能發生,我們沒有理智到、有餘裕道可以整體堅守基本價值,很多東西都是可交換的、緩急輕重的,這點在台派崛起中就能看出,每個階段的風向不同,又有一堆亂流,那是極為緩慢的過程,也是浪費時間的。
在把婚平視為解放的過渡階段的視野裡,婚平的功能很可能只是讓一些人暫時在社會上好過一點,然後一些沒被納進去體制內的人,可能又更加邊緣一點。
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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