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式民主

難得在論壇打了落落長的回應文,PO上來讓大家嘲弄好了(中二表達法):

審議民主規模弄大,的確可以比參與民間團體的參與者還多,但這個必須建立在幾個前提:

一、國家公費支援
二、打入社區,至少以社區為單位
三、時間夠多,最好考慮密集性,直接用公假讓民眾請假參與

我參與過06年的青年國是會議,它就是以審議式民主舉行。關於一,是因為審議式民主需要「示範」,開放性溝通、聆聽與尊重、遵守與了解一定的程序流程、控制場面秩序與掌握進度,這些都需要「主持人」,主持人必須熟知審議民主的程序與各種會議上會遇到的問題的因應方法,這不是任誰都可以做得到,而是需要培訓。之前青輔會就有開設相關陪力課程,而且有好幾個階段。這種主持人培訓不可能依賴志工,因為人數必須相當多,台灣沒有這種志工環境(而且志工相當興趣取向),並且,審議式民主的流程其實做起來相當累人,它的另一個名字正是「爆肝民主」(這包含指涉參加的人),培訓主持人的人、主持人,都支薪,是應該的。

關於二,是因為單一場審議式民主參與的人無法太多,以一個社區的規模是比較合適的,而且社區化,才有一定的所謂全民共識的「基本量」,如果只是一個縣或市去舉辦,雖然可以分組,但規模了不起就是幾百上千人,大不起來,除非打算輪流辦幾十、幾百場,但這樣太沒效率了,交由社區同步進行會快很多。

關於三,審議式民主的理想是藉由高密度的深入討論來凝聚共識,進而展現每個人經過討論溝通理解分析之後所持的「終極立場」,這不同於一般的投票或民調展現的只是「初步意見」。要做到這件事,其實以我理解的審議式民主程序來說,是不容易做到的,因為在審議式民主的場子,仍然是被「意見展現者」(我自己發明的詞,指那些說話有魅力、時常表達意見的人)所掌控,弱勢與沉默意見無法被顧及,但這是可以經由流程設計去改善的。然而,要做到這點,勢必要花更多時間去聆聽各方意見,要挖掘不同理解能力的人、固執己見的人、需要思索的人的議題態度,都需要相當多的時間慢慢互動,所有人的終極立場才會是真實的。這無法以一般常態的週休二日辦到,一個大議題少說也要四、五天(我看過社區的審議民主會議記錄,他們認為時間永遠不夠多),而且若分散時間的話,這種深度討論思考會斷掉,並且難以銜接。

就算這些前提都做到了,還是要期待參與者有動機參與,無法強迫為之,畢竟我國的法律與民主文化,公共參與並不是一種義務,而是權利。而如果沒辦法掌握到相當比例(至少也要總人口的一半吧?)的審議共識,這似乎也很難稱為「全民共識」。

再者,十二年國教影響的是學生,新世代一年一年在更替,國家的人口組成以好幾十萬的數量死亡、出生,全民共識決定一個攸關未來出生所有人的權益,想必每幾年就得弄一次共識才行,但這種東西怎麼可能說改就改?這種長遠政策透過民主決策的正當性永遠都會有問題。(雖然這樣說的話國內的大部分議題都欠缺正當性,不過有些東西的確應該定時探討做更動。)

這是學生的事,重要的意見應該在學生身上,無關痛養的一般民眾跟無聊的大人的意見其實沒什麼好考慮的,家長、老師、學生,才是教育決策的重要角色,取全民審議共識,不如取這三種人的共識還比較好,順便幫學生老師跟家長上一堂真正的民主課程。

20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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